杂阿含222经到224经
《杂阿含经》第222经:
我是这样听说的:
有一次,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
那时,世尊对众比丘说:
"你们要知道什么是一切应知之法、一切应识之法,仔细听!好好思考!我现在就为你们解说。
什么是一切应知之法、一切应识之法呢?比丘们!眼睛是应知应识之法,色境(看到的东西)、眼识(视觉认识)、眼触(眼睛接触对象)、以及由眼触而产生的感受:内心所感知的苦、乐或不苦不乐,这一切都是应知应识之法。耳朵、鼻子、舌头、身体、意识也都是如此。"
佛陀说完这段经文后,比丘们听了都很欢喜,并且遵照修行。
《杂阿含经》第223经:
我是这样听说的:
有一次,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
那时,世尊对众比丘说:
"我说如果有任何一法不知道、不了解,就无法究竟解脱痛苦。
什么是说无一法不知不识就能究竟解脱痛苦呢?就是说:不可能在不了解眼睛的情况下达到苦的止境,对于色境、眼识、眼触,以及由眼触产生的感受:内心感知的苦、乐或不苦不乐,也都必须了解才能达到苦的止境。耳朵、鼻子、舌头、身体、意识也都是如此。"
佛陀说完这段经文后,比丘们听了都很欢喜,并且遵照修行。
《杂阿含经》第224经:
我是这样听说的:
有一次,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
那时,世尊对众比丘说:
"一切欲望之法都应当断除,什么是一切应当断除的欲望之法呢?就是说:眼睛是一切应当断除的欲望之法,色境、眼识、眼触,以及由眼触而产生的感受:内心感知的苦、乐或不苦不乐,这一切欲望之法都应当断除。耳朵、鼻子、舌头、身体、意识也都是如此。"
佛陀说完这段经文后,比丘们听了都很欢喜,并且遵照修行。
文言文原文
杂阿含222经[正闻本289经/佛光本224经](入处相应/六入处诵/修多罗)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
「当知一切知法、一切识法,谛听!善思!当为汝说。
云何一切知法、一切识法?诸比丘!眼是知法、识法,若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内觉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一切是知法、识法 ;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杂阿含223经[正闻本290经/佛光本225经](入处相应/六入处诵/修多罗)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
「我不说一法不知、不识,而得究竟苦边。
云何不说一法不知、不识,而得究竟苦边?谓:不说于眼不知、不识而得究竟苦边,若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内觉若苦、若乐、不苦不乐亦复不说不知、不{见}[识]而得究竟苦边;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杂阿含224经[正闻本291经/佛光本226经](入处相应/六入处诵/修多罗)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
「一切欲法应当断,云何一切欲法应当断?谓:眼是一切欲法应当断,若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内觉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一切欲法应当断;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