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有永远存在的我吗?
相应部22相应151经/这是我的经(蕴相应/蕴篇/修多罗)
有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城的祇树林给孤独园,有一天,佛陀对出家弟子们说:“比丘们(出家人)!当内心生起什么念想的时候,当执着和挂念什么的时候,当贪爱什么的时候,就会认为:「这是我的,我是这个,这是真实不变、永远存在的我。」?”
出家弟子们回答:“世尊,我们以您所说的法为修行的根本,您是教导我们解脱的圣者,世尊,我们恭请您为我们讲说:「当内心生起什么念想的时候,当执着和挂念什么的时候,当贪爱什么的时候,就会认为:「这是我的,我是这个,这是真实不变、永远存在的我。」?」我们会时刻忆念您所说的正法的,我们会按您所说的正法去修行的。”
佛陀说:“比丘们,当内心对物质事物、物质身体、感受、念想、行为、认识、分别、判断生起念想的时候,当执着和挂念物质事物、物质身体、感受、念想、行为、认识、分别、判断的时候,当贪爱物质事物、物质身体、感受、念想、行为、认识、分别、判断的时候,就会认为:「物质事物是我所拥有的,我就是这个物质身体,这个物质身体就是真实不变、永远存在的我。」,「感受、念想、行为、认识、分别、判断是我所拥有的,我就是这个感受、念想、行为、认识、分别、判断,这个感受、念想、行为、认识、分别、判断就是真实不变、永远存在的我。」简单的说就是会认为:「这是我的,我是这个,这是真实不变、永远存在的我。」。
比丘们!你们是怎么想的?物质事物、物质身体是永远存在,永恒保持不变,是能够永远拥有的,还是随时在变化,无法永远存在,无法永恒保持不变,无法永远拥有的?”
出家弟子们回答:“世尊,物质事物、物质身体是随时在变化,无法永远存在,无法永恒保持不变,无法永远拥有的,物质事物是会衰败、灭亡、消失的,物质身体是会生病、衰老、死亡的。”
佛陀说:“比丘们!既然物质事物、物质身体是随时在变化,无法永远存在,无法永恒保持不变,无法永远拥有的,那么是最终带来痛苦的,还是最终带来快乐的呢?”
出家弟子们回答:“世尊,物质事物、物质身体最终带来的是痛苦,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就算物质事物、物质身体带来了快乐,那都是短暂的。世间一切的物质事物、物质身体随时都在变化,无法永远的存在,无法永恒的保持不变,无法永远的拥有,当失去这些物质事物的时候,当这些物质事物衰败、灭亡、消失的时候,当物质身体生病、衰老、临死的时候,就会带来痛苦,之前这些物质事物、物质身体带来了多少的快乐,当失去这些物质事物的时候,当这些物质事物衰败、灭亡、消失的时候,当物质身体生病、衰老、临死的时候,就会带来多少痛苦,所以世间的物质事物、物质身体带来的最终都是痛苦。”
佛陀说:“比丘们!任何随时在变化,无法永远存在,无法永恒保持不变,无法永远拥有的物质事物、物质身体,如果不对它们生起念想,不执着和挂念它们,不贪爱它们,还会认为:「物质事物是我所拥有的,我就是这个物质身体,这个物质身体就是真实不变、永远存在的我」吗?简单的说就是还会认为:「这是我的,我是这个,这是真实不变、永远存在的我」吗?”
出家弟子们回答:“世尊,不对物质事物、物质身体生起念想,不执着和挂念物质事物、物质身体,不贪爱物质事物、物质身体,就不会认为:「物质事物是我所拥有的,我就是这个物质身体,这个物质身体就是真实不变、永远存在的我。」简单的说就是不会认为:「这是我的,我是这个,这是真实不变、永远存在的我。」”
佛陀说:“比丘们!你们是怎么想的?感受、念想、行为、认识、分别、判断是永远存在,永恒保持不变,是能够永远拥有的,还是随时在变化,无法永远存在,无法永恒保持不变,无法永远拥有的?”
出家弟子们回答:“世尊,感受、念想、行为、认识、分别、判断是随时在变化,无法永远存在,无法永恒保持不变,无法永远拥有的,感受、念想、行为、认识、分别、判断是会消退、灭尽、消失的。”
佛陀说:“比丘们!既然感受、念想、行为、认识、分别、判断是随时在变化,无法永远存在,无法永恒保持不变,无法永远拥有的,那么是最终带来痛苦的,还是最终带来快乐的呢?”
出家弟子们回答:“世尊,感受、念想、行为、认识、分别、判断最终带来的是痛苦,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就算感受、念想、行为、认识、分别、判断带来了快乐,那都是短暂的。世间一切的感受、念想、行为、认识、分别、判断随时都在变化,无法永远的存在,无法永恒的保持不变,无法永远的拥有,当失去这些让世间人、众生满意、开心、快乐的感受、念想、行为、认识、分别、判断的时候,当这些让世间人、众生满意、开心、快乐的感受、念想、行为、认识、分别、判断消退、灭尽、消失的时候,当感受、念想、行为、认识、分别、判断让世间人、众生不满意、不开心、不快乐的时候,就会带来痛苦,之前这些让世间人、众生满意、开心、快乐的感受、念想、行为、认识、分别、判断带来了多少的快乐,当失去这些让世间人、众生满意、开心、快乐的感受、念想、行为、认识、分别、判断的时候,当这些让世间人、众生满意、开心、快乐的感受、念想、行为、认识、分别、判断消退、灭尽、消失的时候,当感受、念想、行为、认识、分别、判断让世间人、众生不满意、不开心、不快乐的时候,就会带来多少痛苦,所以世间的感受、念想、行为、认识、分别、判断带来的最终都是痛苦。”
佛陀说:“比丘们!任何随时在变化,无法永远存在,无法永恒保持不变,无法永远拥有的感受、念想、行为、认识、分别、判断,如果不对它们生起念想,不执着和挂念它们,不贪爱它们,还会认为:「感受、念想、行为、认识、分别、判断是我所拥有的,我就是这个感受、念想、行为、认识、分别、判断,这个感受、念想、行为、认识、分别、判断就是真实不变、永远存在的我」吗?简单的说就是还会认为:「这是我的,我是这个,这是真实不变、永远存在的我」吗?”
出家弟子们回答:“世尊,不对感受、念想、行为、认识、分别、判断生起念想,不执着和挂念感受、念想、行为、认识、分别、判断,不贪爱感受、念想、行为、认识、分别、判断,就不会认为:「感受、念想、行为、认识、分别、判断是我所拥有的,我就是这个感受、念想、行为、认识、分别、判断,这个感受、念想、行为、认识、分别、判断就是真实不变、永远存在的我。」简单的说就是不会认为:「这是我的,我是这个,这是真实不变、永远存在的我。」。”
佛陀说:“比丘们!对于物质事物、物质身体、感受、念想、行为、认识、分别、判断,不论是过去、现在、未来,或者内部,或者外部;或者粗糙,或者细滑;或者低劣,或者优质;或者遥远,或者邻近等等世间一切的物质事物、物质身体、感受、念想、行为、认识、分别、判断都应该用正确的智慧,这样来看待:「物质事物、物质身体、感受、念想、行为、认识、分别、判断不是我所拥有的,我不是这个物质事物、物质身体、感受、念想、行为、认识、分别、判断,这个物质事物、物质身体、感受、念想、行为、认识、分别、判断不是真实不变、永远存在的我。」简单的说就是:「这不是我的,我不是这个,这不是真实不变、永远存在的我。」
比丘们!当你们有了这个正确的见解,那就是已经受到了如来的教导。已经受到如来教导的圣弟子们,他们不会执着和挂念物质事物、物质身体、感受、念想、行为、认识、分别、判断,当他们不执着和挂念这些事物的时候,就不会被这些事物束缚捆绑,就不会因为这些事物胡思乱想、胡作非为,就不会让这些事物污染自己内心清净的境界。当他们彻底从这些事物中解脱出来的时候,彻底的灭尽一切烦恼和痛苦的时候,他们就开启了解脱的智慧,他们就证悟了解脱的果位,他们自己就明白了:「从这一世开始已经不会再出生在世间了。行为、言语、念想的修行已经圆满,应该做的事情已经做好,不会再有喜怒哀乐等等烦恼和痛苦的轮回状态了,不会再出生在世间了,已经彻底从生死轮回中解脱出来。」”
佛陀说法后,听法的出家弟子们都再次的顶礼佛陀,随喜赞叹佛陀说法的无量功德,他们都按着佛陀所说的法去修行。
巴利语原版经文
SN.22.151/(2). Etaṃmamasuttaṃ
151. Sāvatthinidānaṃ. “Kismiṃ nu kho, bhikkhave, sati, kiṃ upādāya, kiṃ abhinivissa– ‘etaṃ mama, esohamasmi, eso me attā’ti samanupassatī”ti Bhagavaṃmūlakā no, bhante, dhammā …pe… “rūpe kho, bhikkhave, sati, rūpaṃ upādāya, rūpaṃ abhinivissa …pe… viññāṇe sati, viññāṇaṃ upādāya, viññāṇaṃ abhinivissa– ‘etaṃ mama, esohamasmi, eso me attā’ti samanupassati. Taṃ kiṃ maññatha, bhikkhave, rūpaṃ niccaṃ vā aniccaṃ vā”ti? “Aniccaṃ, bhante …”pe… vipariṇāmadhammaṃ, api nu taṃ anupādāya etaṃ mama, esohamasmi, eso me attāti samanupasseyyāti? “No hetaṃ, bhante”. “Vedanā… saññā… saṅkhārā… viññāṇaṃ niccaṃ vā aniccaṃ vā”ti? “Aniccaṃ bhante …”pe… vipariṇāmadhammaṃ, api nu taṃ anupādāya etaṃ mama, esohamasmi, eso me attāti samanupasseyyāti? “No hetaṃ, bhante”. “Evaṃ passaṃ. .pe… nāparaṃ itthattāyāti pajānātī”ti. Dutiyaṃ.